各安全评价机构、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使安全评价机构正确理解和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试行)》),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应部分安全评价机构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的要求,经研究,拟定从2004年10月中旬起举办4期《导则(试行)》学习辅导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导对象
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包括临时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的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和有关人员。
邀请各地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参加。
二、辅导内容
1、请编制《导则(试行)》的主要人员和相关人员介绍和讲解《导则(试行)》的主要内容。
2、研究和讨论如何执行《导则(试行)》。
三、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10月12日至17日 北京
第二期:10月19日至24日 辽宁沈阳
第三期:10月26日至31日 四川成都
第四期:11月2日至7日 江苏无锡
四、其他事项
1、《导则(试行)》学习辅导班由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承办;
2、《导则(试行)》学习辅导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由中国化工安全技术协会另行通知;
3、参加学习辅导班的人员请将“报名表”10月8日前传真到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
联系人:张翠云 联系电话和传真:010-82036940
附件:报名表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学习辅导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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