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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北强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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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环保水处理行业最热关键词
发布时间:2016-12-22        浏览次数:898        返回列表
      2016年8月29日环境保护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提出在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这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以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第一部税收法律草案。

      草案明确,环保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税污染物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环境保护费改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部门。

      草案将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规定: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2元;水污染物为1.4元;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草案中授权省级政府可以在《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标准基础上,上浮应税污染物的适用税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草案还明确了5项免税情形,对农业生产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因现行税制中已有车船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发挥出加强环境保护的调节作用,所以对机动车、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依法设立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向环境达标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免税。对纳税人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免税。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保税。

2.黑臭水体整治

      2016年,各大省、市、县级城市陆续发布法规条例整治黑臭水体。

根据《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城市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建成区内,呈现令人不悦的颜色(黑色或泛黑色),和(或)散发出令人不适气味(臭或恶臭)的水体的统称。根据黑臭程度的不同,可将其细分为“轻度黑臭”和“重度黑臭”两级。

      城市黑臭水体分级的评价指标主要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氧化还原电位(ORP)和氨氮(NH3-N)。值得注意的是,有机物污染是导致黑臭的直接原因(第一要因),但评价指标并不包括用以表征有机物含量的化学需氧量(COD)或生化需氧量(BOD),这主要是因为COD或BOD虽是导致黑臭的诱导因素,但不是黑臭水体的特征。

水体为什么会变黑?水体为什么会变臭?黑臭水体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目前,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水体中有机污染物含量过高时,在好氧微生物的作用下,有机物分解会大量消耗水中的氧气,使水体转化成缺氧或厌氧状态。在缺氧和厌氧条件下,水体中的铁、锰等金属离子与水中的硫离子形成硫化亚铁、硫化锰等化合物。悬浮颗粒吸附硫化亚铁、硫化锰等,致使水体变黑;有机物腐败、分解,产生氨、硫化氢、硫醇、硫醚、有机胺和有机酸等恶臭物质,致使水体变臭。由此,不难分析出影响水体黑臭的主要因素有:有机污染物浓度、营养物质浓度、污染时间(污染形成后经历的时间)、水力条件、温度条件等。

      黑臭水体主要治理技术在程庆霖先生《城市黑臭河道治理方法的研究进展》一文中有较为详尽的介绍,在此不再赘述。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综述成文稍早,部分技术(如膜生物反应器MBR)尚未在黑臭水体治理与资源化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故未引起相当的重视。

      黑臭水体治理的思路先行,避免为了治理黑臭而治理黑臭。黑臭水体治理思路可谓“百花齐放”,表面上看非朱即墨,实则殊途同归,总体可以概括为“系统分析、综合施策”。“系统分析“是指必须系统分析城市黑臭水体水质水量特征及污染物来源,包括点源污染源(排放口直排污废水、雨季溢水、初期雨水等)、面源污染源(各类降水所携带的污染负荷、农村畜禽养殖废水等)以及内源污染源(底泥污染物、漂浮物、悬浮物等),“系统分析”保障了“综合施策”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综合施策”既指综合控源截污、内源控制以及生态修复等黑臭水体治理技术,避免单一治理技术的局限性,即再好的单一治理技术也不能彻底解决水体黑臭问题,亦指综合水体污染程度、污染原因和污染阶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选用相对适宜的治理方案。

3.河长制

      “河长制”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它是在太湖蓝藻暴发后,无锡市委、市政府自加压力的举措,所针对的是无锡市水污染严重、河道长时间没有清淤整治、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国“水危机”严峻的当下,似乎是一个催生河清水绿的可行制度。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行政区域和行业。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4.绿色金融

      绿色金融指金融部门把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基本政策,在投融资决策中要考虑潜在的环境影响,把与环境条件相关的潜在的回报、风险和成本都要融合进银行的日常业务中,在金融经营活动中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环境污染的治理,通过对社会经济资源的引导,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有两层含义:一是金融业如何促进环保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个是指金融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指出“绿色金融”的作用主要是引导资金流向节约资源技术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引导企业生产注重绿色环保,引导消费者形成绿色消费理念;后者则明确金融业要保持可持续发展,避免注重短期利益的过度投机行为。

      根据2016年8月31日,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绿色金融定义为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5.转型升级

      产业转型升级,应定义为产业结构高级化,即向更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是技术进步,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并加以研究、改进和创新,建立属于自己的技术体系。产业转型升级必须依赖于政府行政法规的指导以及资金、政策支持,需要把产业转型升级与职工培训、再就业结合起来。

      顺应时代和市场发展趋势,环保产业不断与时俱进。在《中国制造2025》发布背景下,智能制造、智能感知和精确控制产业逐渐受到产业和社会的重视,在环保领域,环保产业转型升级势在必行。

      总体来看,行业竞争加剧,产业集中度提高,企业规模扩大,业务整合加速。具备技术集成、工程建设、设施运营及投融资能力的综合性环境集团将成为国内环境产业的中流砥柱。大批国企因业务转型需要,借助资本优势而竞相涌入环保行业,加速了产业格局的调整。葛洲坝集团、中国石化、中冶集团等开始跨界战略布局环保市场。2015年1月,葛洲坝集团投资约4.73亿元,收购凯丹水务75%的股权。8月,中国石化首家节能环保工程公司在湖北成立,这是中石化惟一的节能环保工程公司、节能环保政策研究及技术支持中心。中国中车公司加大了环保板块份额实现华丽转型,业务涉及了活性炭、海水淡化设备、村镇污水处理系统等环保细分领域,并投资10亿元在江苏省常熟市建立了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及研发基地。国有企业以其雄厚资本进入环境领域,可以填补治理资金的巨大缺口,弥补财政投入不足。

6.第三方治理

      多年来我国工业污染主要由排污企业自行解决并治理,难以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自我约束机制,同时受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等因素制约,很难做到每个企业都有能力建立污染治理设施,从而确保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运行。

      在此背景下,引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即排污者通过缴纳或按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的新模式,符合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在提高污染治理效率,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进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应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排污者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与第三方治理单位具体治理相结合,即污染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承担污染治理费用,第三方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治理标准和排污单位的要求,承担合同规定的具体污染治理责任。

      二是坚持政策引导与先行先试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绿色保险等措施,对第三方治理进行引导和支持。

三是坚持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结合,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监管和环保执法,着力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第三方治理平台。

7.农村污水处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水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因素。2015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水十条”发布,要求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一次使农村水环境治理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目前我国有6.74亿农村人口,分布在250多万个自然村,每天产生3000多万吨生活污水,但是这些污水处理率不足10%,大部分未经处理排入到自然环境中。

8.智慧水务

      污水处理行业作为国家新兴战略产业之一——节能环保产业中的重要内容受到广泛关注,国家“十二五”规划也对城镇污水处理提出更高要求,并明确要求县级镇、尤其是重点镇必须建立污水处理厂,市场上产生许多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大型水务集团公司,有些集团公司拥有全国各地上百家的污水处理项目。大量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营对国内污水运营管理能力和相关资源提出挑战,而其地域分布的广泛性又对集团公司管理手段提出更高要求。

互联网+产业的结合越来越深入人心,智慧水务也应运而生。

      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的城市污水处理综合运营管理平台为污水运营企业安全管理、生产运行、水质化验、设备管理、日常办公等关键业务提供统一业务信息管理平台,智慧水务对企业实时生产数据、视频监控数据、工艺设计、日常管理等相关数据进行集中管理、统计分析、数据挖掘,为不同层面的生产运行管理者提供即时、丰富的生产运行信息,为辅助分析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企业规范管理、节能降耗、减员增效和精细化管理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从而形成完善的城市污水处理信息化综合管理解决方案。

      智慧水务通过数采仪、无线网络、水质水压表等在线监测设备实时感知城市供排水系统的运行状态,并采用可视化的方式有机整合水务管理部门与供排水设施,形成“城市水务物联网”,并可将海量水务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与处理,并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辅助决策建议,以更加精细和动态的方式管理水务系统的整个生产、管理和服务流程,从而达到“智慧”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