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测检验中心等
5个甲级机构通过资质换证认定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函〔2009〕1号
各有关检测检验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通用准则》(安监总规划〔2007〕28号)的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和综合审查,决定批准国家安全生产长沙矿山机电检测检验中心等5个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甲级机构通过资质换证认定。
附件: 通过换证认定的甲级机构名单.doc
批准的检测检验业务范围.doc
批准的授权签字人及其授权签字领域.doc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九年一月四日